0.jpg

 

這次要到台北中山區做美甲囉!!

第三次做美甲了~

距離我上次做美甲的時間已經有兩年了吧

這次也是我第一次分享體驗美甲的過程

期待又緊張

因為事先有到它們的網站看過作品

每個作品都很吸引我,是我喜歡的風格

所以很期待這次的成品~~

 

↗本篇與yuyu藝術指甲合作↙

 

yuyu藝術指甲,2015年在彩登造型內草創

以最新流行彩繪設計起身,創作於個人風格彩繪為主

店內服務不只是美甲,頭髮、美睫同時也可以一起享受保養

以客為尊服務至上,讓每位貴客能在同段時間完成美麗

 

1.jpg

 

剛抵達時,會先看到彩登造型

這間是複合式的沙龍

頭髮、美甲、美睫都有喔!!

YUYU指甲彩繪是在這裏面喔!!

 

PS:最近的地鐵站走到yuyu藝術指甲有一段距離喔

建議搭計程車,一趟大約80塊

如果想用走的也可以,只是有點遠而已!

 

2.jpg

 

一進到裡面超多人

客人很多,每個設計師都好忙!!

 

3.jpg

 

YUYU指甲彩繪就在裡面最角落的區域!!

 

3-2_副本.jpg

 

這個是指甲的價目表,給各位參考看看~

 

4.jpg

 

牆上擺滿了光療指甲油及一些作品

 

5.jpg

 

桌子的透明玻璃底下也擺了很多作品

 

6.jpg

 

這次要做的是10月份的精選款

我挑選了右邊最下面那一組

美甲師說可以換顏色

所以我就把那個螢光綠換比較暗色系的綠色!!

 

7.jpg

 

跟美甲師討論後

她就會開始準備顏料及材料

 

PS:不管美甲師做到哪個步驟,只要在上色前,都還可以更改顏色

一旦上色了,要更換會很麻煩

建議一開始就要先跟美甲師討論好!

 

 

前 置 作 業

 

8.jpg

 

Step.1修甲型

使用指甲銼修甲型及長度

 

9.jpg

 

修完後的甲型

美甲師在幫我修指甲的同時,我也一直在看她的指甲

她的指甲擦得漂亮,她的甲型跟我的好像

之前有個美甲師跟我說我這種甲型是最難做的

然後yuyu的美甲師跟我說,我們這種甲型在他們的眼裡稱魔鬼手

最難弄也最不喜歡做的甲型

她說能做得好的美甲師,一定很厲害~

 

10_副本.jpg

 

Step.2甘皮處理

先上甘皮軟化劑

使用金屬推,推出甘皮

再使用甘皮剪剪掉多餘的甘皮

 

11_副本.jpg

 

Step.3拋磨

使用拋磨棒磨邊緣及甲面

將甲面的平滑面磨掉,延長凝膠維持的時間

 

前置作業比較搞剛,但也是最重要的一個步驟

會影響後續上凝膠的持久度

接著準備上凝膠囉!!

 

凝 膠 步 驟

12_副本.jpg

 

Step.1

首先~會先上平衡液、接著劑

接著上底膠BASE

 

13_副本.jpg

 

不管上哪一層膠

每上完一層膠都必須照燈

硬化凝膠

 

13-1_副本.jpg

 

14_副本.jpg

 

Step.2上色膠

 

15_副本.jpg

 

Step.3貼鑽

 

16_副本.jpg

 

Step.4上上層膠TOP

包覆整個甲面,減少掉色及掉鑽的機率

 

Step.5清除殘膠

 

17.jpg

 

將~完成囉!!

成品讓我超滿意!!

雖然坐兩個小時快睡著

但看到成品覺得一切都是值得的!!!

另外

它們店每個月都會有經典款特價供選擇

可以關注facebook粉絲專頁或是line的動態消息

 

18.jpg

 

指 甲 小 常 識

▲做指甲前,需要剪指甲嗎? 答:最好不要剪太短,會無法包邊

▲做指甲會不會傷甲?答:做完指甲,就是強健了指甲硬度,不會傷甲

▲ 指甲會斷嗎? 答:不要用指甲做事,可以減低斷甲機會

▲ 要固定時間去卸甲,不能自己剝除指甲,容易使指甲受傷

 

做 完 指 甲 需 注 意 事 項

▲開罐時不要用做好的指甲去開罐,需要用指頭旁側

▲不要拿做好的指甲按壓廁所及其他按鈕,請用手指旁側按壓

▲在做任何家事前一定要記得戴手套,切記勿用剛做好的指甲沾到清潔劑

▲千萬不要拿自己的指甲拿來當作拆開包裝的利器使用,會讓指甲受損

▲如果女生有用衛生棉條的請使用有導管的,不然剛做完美美的指甲會滋生不必要的細菌和破壞指甲

 

19.jpg

店家資訊

地址:104 台北市中山區龍江路413號1樓(采登髮廊內)

交通

中山國中站步行10分鐘(Ubike 3分抵達)

公車下卑里站642步行4分鐘

營業時間:12:00-20:30

(完全預約制)
預約Line:@yuyu0938

預約專線:0938-661-806

FB粉專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yuyu0938/

arrow
arrow

    小靜_FiF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